



Minocycline Hydrochloride Capsules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核准日期:2018年8月31日|修改日期:2018年8月31日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米诺环素。
化学名称: 4,7-双(二甲氨基)-1,4,4a,5,5a,6,11,12a-八氢-3,10,12,12a-四羟基-1,11-二氧-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 C23H27N3O7·HCl
分子量: 493.94
按 C23H27N307计算
50 mg
100 mg
口服。 成人首次剂量...登录
本品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
动物研究结果表明四环素类药物可通过胎盘,可在胎儿组织中发现而对胎儿的发育产生毒性作用(通常与骨骼发育的延迟有关)。在动物怀孕早期接受治疗可出现胚胎中毒的迹象。
盐酸米诺环素,和其它四环素类抗生素一样,可通过胎盘,孕妇服用后可引致胎儿损害。如果在怀孕期间服用盐酸米诺环素或在服药期间怀孕,应告知患者药物对胎儿的潜在危险。
牙齿发育期间(孕后期)使用四环素类可引起牙齿的永久变色。牙釉质的发育不全亦有报道。
在妊娠的后三个月服用四环素类药物可在胎儿骨骼中形成稳定的钙复合物。在未发育完全的婴幼儿中服用四环素类药物(每 6 小时 25 mg/kg)可观察到腓骨生长速度的降低。腓骨生长速度的变化在停药后可恢复。
在上市后临床经验报道中,有先天性畸形,包括四肢减少的发生。
盐酸米诺环素可在人乳中分泌;因此,应决定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止用药。
肝、肾功能不全、食道通过障碍者、老年人、口服吸收不良或不能进食者及全身状态恶化患者(因易引发维生素 K 缺乏症)慎用。
由于具有前庭毒性,本品已不作为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和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药物。
对本品过敏者有可能对其他四环素类也过敏。
服用盐酸米诺环素治疗的患者,在驾车或操作危险机械时应格外小心。因为在盐酸米诺环素治疗期间,报道有中枢神经系统的副作用,包括头晕、头昏或眩晕。这些症状在治疗期间可能消失,通常停药后消失。由于可致头晕、倦怠等,汽车驾驶员、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机器操作及高空作业者应避免服用本品。
使用盐酸米诺环素中发生的其他非常罕见的严重事件包括斯一琼氏综合征(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如果怀疑发生上述的任何一种严重的皮肤反应,应停用盐酸米诺环素。
有报道使用四环素类药物可能会引起脑假瘤(良性颅内压增高),通常临床表现有头痛和视物模糊。当四环素用于婴儿时,还有囱门凸出的报道。尽管以上情况和其它相关症状多在停药后消失,永久性后遗症仍有可能存在。
本品滞留于食道并崩解时,会引起食道溃疡,故应多饮水,尤其临睡前服用时。
急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患者疑有初期或二期梅毒时,通常应进行暗视野检查,疑有其他类型梅毒时,每月应进行血清学检查,并至少进行 4 个月。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应低于常用剂量,如需长期治疗,应监测血药浓度。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本品有可能引起光敏性皮炎,应告知患者在服用四环素类药物期间可引起较重的晒斑反应,故用药期间应避免日晒。
肝功能损害患者:据报道盐酸米诺环素有肝毒性;因此,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以及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应谨慎使用。
肾功能损害患者:四环素类药物的抗合成代谢作用可引起血尿氮水平升高。在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中,高血清水平的四环素类药物可导致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如果存在肾功能损害,即使通常的口服及注射剂量均可导致药物在人体内的过度蓄积及肝脏毒性。
其他注意事项:
据报道,使用本品可引起黄棕色/深褐色、绿色或蓝色尿。
使用本品可使用甲状腺变为黑色。
尽管国外有报道称,服用本品的患者出现了甲状腺癌,但尚未确立与本品的因果关系。
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 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萤光的干扰,可能使测定结果偏高。
可能使碱性磷酸酶、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实验室监测:患者应定期进行身体各系统功能检查,包括造血系统、肾功能和肝功能。
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
于受控室温 200C-250C(68℉-77℉)条件下贮藏,避免将本品保存于光照、潮湿和过热的地方。
配药注意事项
对于使用铝塑料泡罩包装(PTP)的药物,嘱咐患者在用药前,从泡罩中取出药品。(据报道,若吞服 PTP,尖锐的包装边缘可能会刺穿食管粘膜,导致纵膈炎等严重并发症)。
本品为半合成四环素类广谱抗生素,具高效和长效性,在四环素类抗生素中,本品的抗菌作用最强。抗菌谱与四环素相近。
对革兰阳性菌包括耐四环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等和革兰阴性菌中的淋病奈瑟菌均有很强的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的作用一般较弱;本品对沙眼衣原体和溶脲支原体亦有较好的抑制作用。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核糖体 30 S 亚基的 A 位置结合,阻止肽链的延长,从而抑制细菌或其他病原微生物的蛋白质合成。本品系抑菌药,但在高浓度时,也具有杀菌作用。
本品口服后迅速被吸收,食物对本品的吸收无明显影响。口服本品 0.2 g,1~4 小时内(平均 2.1 小时)达血药峰浓度(Cmax),为 2.1~5.1 mg/L。本品脂溶性较高,易渗透入许多组织和体液中,如甲状腺、肺、脑和前列腺等,本品在胆汁和尿中的浓度比血药浓度高 10 --30 倍,在唾液和泪液中的浓度比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高。血清蛋白结合率为 76%~83%。
在体内代谢较多,在尿中排泄的原形药物远低于其他四环素类。本品排泄缓慢,大部分由肾和胆汁排出。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 11.1-22.1 小时(平均 15.5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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