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facalcidol Soft Capsules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核准日期:2007年4月18日|修改日期:2020年11月23日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
化学名称:(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7H44O2
分子量:400.6
辅料:
0.25 μg:芝麻油;all-rac-α-生育酚;明胶;甘油;山梨酸钾(E202);二氧化钛(E171)。
1 μg:芝麻油; all-rac-α-生育酚;明胶;甘油;山梨酸钾 ( E202) ;红氧化铁(E172);黑氧化铁(E172)。
0.25 μg;1 μg
起始剂量:成人和体重 20 kg 以上的儿童:1 μg/日体重为 20 kg 以下的儿童:0.05 μg/kg/日新生儿:0.1 μg/kg/日使用本品时应根据生化检验的结果来调整剂量以避免高血钙、疗...登录
生育能力
无阿法骨化醇对生育能力影响的临床信息。
妊娠
关于孕妇使用阿法骨化醇的资料有限。
除非明确需要,妊娠期间禁用阿法骨化醇,由于妊娠期间高血钙可导致儿童出生缺陷。育龄期妇女应慎用。
哺乳期妇女
阿法骨化醇可经过乳汁排泄。应仔细考虑决定停止哺乳还是停止/放弃本品治疗,应衡量哺乳对婴儿的获益与治疗母体的获益。
母亲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哺乳婴儿应密切监测高血钙。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已知对 1α-羟基维生素 D3、维生素 D 及其类似物或衍生物过敏者禁用本品,有高钙血症的生化指标证据者禁用本品,有维生素 D 过量过量证据者禁用本品。
本品治疗过程中,应定期监测血清钙和血清磷浓度。如临床认为需要,应对 PTH、碱性磷酸酶和钙磷产物进行监测。
监测频率:根据患者改善程度,血清钙应每周或每月查一次,在治疗早期(特别是血清钙偏高患者)和后期已出现骨愈合证据时,需增加监测次数。在无明显骨受累疾病如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的初始治疗时,也应定期监测血清钙。停止本品治疗可使高血钙迅速得到纠正,约一周时间钙浓度恢复正常。在血清钙持续监测期间,本品可减量(原剂量的一半)重新开始治疗。高钙血症的危险取决于一些因素如矿化作用缺陷的程度,肾功能和本品的剂量。当出现骨愈合的生化证据时(如血清碱性磷酸酶恢复正常),如果阿法骨化醇软胶囊减量不适当可能会出现高血钙。应避免造成较长期的高血钙,特别在慢性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更是如此。极少情况下,可能发生严重高血钙。这时可潜在威胁生命并需要紧急主动的治疗,参见药物过量。
长期高血钙可加剧动脉粥样硬化,瓣膜硬化症和肾结。当患有这些疾病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长期高血钙。
肺部钙化患者应慎用,因为本品可导致心脏疾病。
可见暂时和长期肾功能恶化。
对肾性骨病或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来说,磷酸盐结合剂可与阿法骨化醇联合使用,预防血清磷酸盐增加和潜在的转移性钙化。
应注意联合使用噻嗪类利尿药或钙制剂时可能会增加高血钙的危险。患有肉芽肿疾病如结节病患者应慎用本品,因羟基化活性增强对维生素 D 的敏感性增加。
对服用维生素 D 引起的高钙血症来说,合并应用洋地黄类药可增加心律不齐的风险。
本品含有辅料芝麻油。芝麻油可罕见地引起严重过敏反应。
阿法骨化醇(1α-羟基维生素 D3)在肝脏迅速转变为 1,25-二羟基维生素 D3 。该物质为维生素 D3的活性代谢产物,可调节体内钙磷的平衡。当肾脏内源性 1,25-二羟基维生素 D3产生不足时可导致矿物质代谢紊乱。
这种情况可见于肾性骨病,甲状旁腺机能低下症和维生素 D 依赖型佝偻病等。这些疾病需大剂量维生素 D 来矫正,但仅需小量阿法骨化醇软胶囊。与维生素 D 相比,阿法骨化醇软胶囊的主要优点在于见效更快,作用可逆。这样就可更准确的调节剂量,降低用药引起的高血钙危险。
阿法骨化醇为脂溶性,口服生物利用度接近 100%。吸收之后在肝脏迅速转化成 1,25-二羟基维生素 D3。阿法骨化醇血浆半衰期为 3 小时。口服 30 分钟之内血浆中就有 1,25-二羟基维生素 D3出现。单剂量给予阿法骨化醇之后 8-12 小时,1,25-二羟基维生素 D3血清水平达到峰值。1,25-二羟基维生素 D3的半衰期为 35 小时左右。阿法骨化醇的代谢与维生素 D3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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