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我国自1956年开始认识IBD之后,相继于1978年、1993年、2001年、2007年和2012年分别制定了中国IBD诊断和治疗的共识意见,这些共识意见的颁布和推广极大地规范了我国IBD的临床诊治行为并提高了治疗水平。我国流行病学资料显示黑龙江省大庆市IBD的标化发病率为1.77/10万,广东省中山市的IBD标化发病率为3.14/10万,不难看出IBD在我国仍属少见病,但近20余年来其就诊人数呈快速上升趋势。同时随着对IBD认识的加深,我国临床和基础研究更趋标准化和规范化,因而可用于制定共识指南的中国疾病人群数据也越来越多。鉴于此,IBD学组在借鉴国外最新共识的基础上,结合本国研究成果和实际情况,对我国2012年IBD诊断和治疗共识意见进行了修订。力求使新的共识意见更能反映当前进展,内容更为深入、全面,更具临床指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