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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早期超声产前筛查与诊断常用标准切面及技术要求专家共识

发布日期:2025-10-01

制定者:中华预防医学会出生缺陷预防与控制专业委员会产前超声诊断学组、中华医学会系列精选指南

来源:中华医学超声杂志(电子版).2025.22(10)

类别:专家共识

概述

妊娠早期的超声产前筛查与诊断建议在妊娠11~13 +6周进行,其主要观察内容包括:确定胎儿存活状态、核实胎儿数目、评估绒毛膜性与羊膜性,同时测量胎儿头臀长(crown-rump length,CRL)及颈项透明层厚度(nuchal translucency,NT),其对胎儿重要解剖结构及附属物检查具有重要价值。尤其此时CRL和NT厚度的测量对确定孕龄以及筛查胎儿非整倍体异常具有重要意义,针对重要解剖结构的筛查也可于妊娠早期检出部分严重致死性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