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诊断标准》(GBZ77-2002)于2002年正式颁布执行,此标准完善了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的统一体系,并且在重症中毒者的诊断治疗起到重要指导作用,取得了积极有效的诊治效果。近十余年来,随着临床各学科的进展,病例报道的积累和国内外相关标准的更新和建立,特别是近年来,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系统陆续修订,为避免各诊断标准之间的冲突矛盾,有必要对原标准进行修订。此次修订有助于提高临床医师对急性中毒性多器官功能障碍认识及重视,从而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减少多器官功能障碍的发生,减少伤残和死亡率,在职业病防治中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