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来自2013年国际头痛会议(IHC)报道,国际头痛疾病分类第三版(ICHD-IIIbeta版)现在已经完成,并准备进行实地测试。偏头痛工作组负责人丹麦哥本哈根格洛斯卓普医院大学神经学教授Jes Olesen博士称,“ICHD-III已经获得通过,并已经出版,临床医生应该立即开始使用,因为它明显优于第二版”。Olesen博士鼓励参会代表们开始使用这一新的分类方法,并参加现场测试。他说该版本将在未来几年中发挥重要作用,一直到最终版本的出版。Olesen博士说,如果医生发现任何错误,或者有任何意见,他们可以联系相关章节的负责人。他预测,进行轻微的修改是必要的。ICHD-III beta版可在国际头痛协会网站上获得。 在ICHD-III版本中的一个最大的变化是对慢性偏头痛内容的定义,新版本定义慢性偏头痛每月至少发生15天并持续发生3个月以上。Olesen博士说道,在过去,所有这些头痛患者都被诊断为患有偏头痛,不过这些患者是1年发作1次,还是1个月,1周,或1天发作一次。但人们已经有越来越有兴趣在考虑将偏头痛频谱中最严重的部分作为一个单独的存在。在对慢性偏头痛做出诊断之前,除了频繁的头痛发作,还有一些其他条件必须得到满足。其他偏头痛的分类包括:有先兆偏头痛,无先兆偏头痛,伴并发症的偏头痛,很可能偏头痛,伴偏头痛的发作性综合征。有先兆偏头痛划分为典型先兆偏头痛;典型先兆伴头痛;不典型先兆伴头痛;脑干先兆偏头痛;偏瘫型偏头痛;家族性偏瘫型偏头痛若干类型;散发性偏瘫性偏头痛,视网膜性偏头痛。先兆偏头痛的诊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个或多个视觉;感觉;声音;运动;脑干;或视网膜症状;4项标准中至少达到2项标准:(1)至少有1个先兆症状逐渐蔓延,超过5分钟或以上和/或2个或更多相继出现的症状;(2)每个先兆症状持续5到60分钟;(3)至少1个先兆症状是单侧的;(4)先兆症状同时或之后不久出现头痛。Olesen博士说,尽管新分类明确指出一个病人诊断先兆偏头痛需要4个标准中的2个;在附录中,需要有6个标准中的3个;然而将要进行的实地测试将显示哪种诊断标准会更好。同之前的版本,新的分类方法能够区分原发性头痛和由其他原因引起的继发性头痛。更多阅读:国际头痛疾病分类第三版试行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