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妊娠药。本品不宜单独使用,须与米非司酮等序贯用,应用于终止早期妊娠。特别适合高危妊娠者,如多次人流史、子宫畸形、剖腹产后以及哺乳期妊娠者。
预防和治疗宫缩迟缓所引起的产后出血。
前置胎盘及宫外孕,急性盆腔感染,胃溃疡者禁用。
糖尿病,高血压,严重心、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有使用前列腺素禁忌的情况,如:哮喘及严重过敏体质、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患者禁用。
本品不能用作足月妊娠引产。
本品应在医师监护下使用,如发现不可耐受性呕吐,腹痛或阴道大出血,应立即停用。
必须戴无菌手套将药品置入阴道,以免发生继发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