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甲氨蝶呤(哈尔滨博莱)
医保药品
哈尔滨莱博通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通用名:注射用甲氨蝶呤
英文名:Methotrexate For Injection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氨蝶呤。其化学名称为:L-(+)-N-[4-[[(2,4-二氨基-6-蝶啶基]甲基]甲氨基]苯甲酰基)谷氨酸。
【适应症】
甲氨蝶呤具有广谱抗肿瘤活性,可单独应用或与其它化疗药物联合使用。具体适应症如下:1.抗肿瘤治疗,单独使用:乳腺癌、妊娠性绒毛膜癌、恶性葡萄胎或葡萄胎。2.抗肿瘤治疗,联合使用: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或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Burketts淋巴瘤、晚期淋巴肉瘤(Ⅲ和Ⅳ期,Peter氏阶段系统)和晚期蕈样真菌病。3.大剂量治疗:大剂量甲氨蝶呤单独 ...
【用法用量】
抗肿瘤化疗:甲氨蝶呤可采用肌注、静脉途径给药。绒毛膜癌及类似滋养层疾病,常规剂量是15-30mg/日,肌注5天。通常一至数周后,在所有毒性反应全部消失后,再开始下一个疗程。通常需要3-5个疗程。治疗的有效性可采用24小时尿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定量分析进行评估。在第三次或第四次疗程后,HCG水平应回到正常或低于50IU/24h,通常可测定的病变在约4- ...
【不良反应】
1.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丙种球蛋白减少、多部位出血、败血症,这些副作用与剂量和使用时间有关。2.皮肤系统:红斑、搔痒、荨麻疹、光敏感、脱色、瘀斑、毛细血管扩张、痤疮和疖痈,同时采用紫外线照射后银屑病的皮损可能会加重,还可发生脱发,但通常可再生。3.消化系统:牙龈炎、咽炎、胃炎、恶心、厌食、呕吐、腹泻、呕血、黑便、消化道溃疡和出血、肠炎,肝 ...
【禁忌】
下列情况下禁用甲氨蝶呤注射液:肾功能已受损害、孕妇、营养不良、肝肾功能不良或伴有血液病者,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及骨髓抑制。
警告
1.银屑病:在过去用甲氨蝶呤治疗银屑病过程中,已有死亡病例的报道。甲氨蝶呤只能用于已确诊、用常规疗法无效的、严重的、已钙化的、致残型银屑病。
2.肺部副作用:用甲氨蝶呤治疗具有肺部毒性,这种毒性进展很快,甚至是致命的。肺部的副作用包括有肺炎和肺纤维化,可发生于任何剂量甚至低至每周7.5mg的剂量。当接受甲氨蝶呤治疗时,任何患者如出现肺部症状(例如干咳、呼吸困难)都应考虑到是由于甲氨蝶呤引起的肺部毒性。如果出现了上述肺部症状,应停用甲氨蝶呤,并对病人进行包括排除感染源在内的临床评价。对甲氨蝶呤引起的肺毒性的处理主要是支持性疗法,也可包括机械性通气。另外,药物诱导的肺毒性也许不能完全恢复。
3.骨髓抑制:可能会在使用安全剂量时突然发生。甲氨蝶呤可引起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和出血,应在治疗前并最好在治疗过程中定期对血液系统进行评价,任何血细胞数的减少将是停药的依据,并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所有伴有骨髓再生障碍、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的病人,应慎用甲氨蝶呤。如果发生白细胞显著减少,可能会导致细菌感染,应停止使用甲氨蝶呤,并给予相应的抗感染治疗,如果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可能需要输血或输血小板。
4.肾功能损害:将导致药物毒性的蓄积,进一步造成肾损伤。在治疗前和治疗中应检查肾功能,如果出现明显的肾功能损害,应停药或减少用量,应避免与其它具有肾毒性的药物合用。
5.肝功能损害:在用药前和整个用药期应检查肝功能。因为大剂量长期应用甲氨蝶呤时会产生肝毒性,对已有肝功能不良的病人甲氨蝶呤的使用应特别慎重,避免同时使用其它具有肝毒性的药物,包括饮酒。
6.胃肠道系统:常见为腹泻和溃疡性胃炎,为避免引起出血性肠炎和可能致命的肠穿孔,可随时停止用药。
【注意事项】
大剂量鞘内注射可致惊厥和其它难以处理的副作用,主要表现在神经系统。甲氨蝶呤应在有用细胞毒药物经验的医师持续地监督下使用,并应确认用药的益处大于潜在的危险性,应该告诉病人甲氨蝶呤的毒性和致命的副作用及其危险性,用药后应认真随访病人以便尽早发现副作用,应有适当的设施来处理可能发生的并发症。1.常规:对于有感染、消化性溃疡、溃疡性结肠炎、体弱、年龄太小或年老的病人 ...
【药物相互作用】
当甲氨蝶呤在蛋白质结合位点上被其它药物所替代时,将产生潜在的药物毒性的相互作用,这些药物包括:水杨酸盐、非甾体类抗炎药、磺胺、苯妥英。口服抗生素,例如四环素、氯霉素和不能吸收的广谱抗生素可能通过抑制肠道菌群或通过细菌抑制药物代谢,从而降低甲氨蝶呤肠道吸收或干扰肝肠循环。已有报道,甲氨蝶呤与一些药物合用能改变细胞对甲氨蝶呤的摄取率,所以病人在接受甲氨蝶呤期间仅 ...
【生产企业】
哈尔滨莱博通药业有限公司
通用名:注射用甲氨蝶呤
英文名:Methotrexate For Injection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氨蝶呤。其化学名称为:L-(+)-N-[4-[[(2,4-二氨基-6-蝶啶基]甲基]甲氨基]苯甲酰基)谷氨酸。
【适应症】
甲氨蝶呤具有广谱抗肿瘤活性,可单独应用或与其它化疗药物联合使用。具体适应症如下:1.抗肿瘤治疗,单独使用:乳腺癌、妊娠性绒毛膜癌、恶性葡萄胎或葡萄胎。2.抗肿瘤治疗,联合使用: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或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Burketts淋巴瘤、晚期淋巴肉瘤(Ⅲ和Ⅳ期,Peter氏阶段系统)和晚期蕈样真菌病。3.大剂量治疗:大剂量甲氨蝶呤单独 ...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警告
1.银屑病:在过去用甲氨蝶呤治疗银屑病过程中,已有死亡病例的报道。甲氨蝶呤只能用于已确诊、用常规疗法无效的、严重的、已钙化的、致残型银屑病。
2.肺部副作用:用甲氨蝶呤治疗具有肺部毒性,这种毒性进展很快,甚至是致命的。肺部的副作用包括有肺炎和肺纤维化,可发生于任何剂量甚至低至每周7.5mg的剂量。当接受甲氨蝶呤治疗时,任何患者如出现肺部症状(例如干咳、呼吸困难)都应考虑到是由于甲氨蝶呤引起的肺部毒性。如果出现了上述肺部症状,应停用甲氨蝶呤,并对病人进行包括排除感染源在内的临床评价。对甲氨蝶呤引起的肺毒性的处理主要是支持性疗法,也可包括机械性通气。另外,药物诱导的肺毒性也许不能完全恢复。
3.骨髓抑制:可能会在使用安全剂量时突然发生。甲氨蝶呤可引起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和出血,应在治疗前并最好在治疗过程中定期对血液系统进行评价,任何血细胞数的减少将是停药的依据,并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所有伴有骨髓再生障碍、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的病人,应慎用甲氨蝶呤。如果发生白细胞显著减少,可能会导致细菌感染,应停止使用甲氨蝶呤,并给予相应的抗感染治疗,如果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可能需要输血或输血小板。
4.肾功能损害:将导致药物毒性的蓄积,进一步造成肾损伤。在治疗前和治疗中应检查肾功能,如果出现明显的肾功能损害,应停药或减少用量,应避免与其它具有肾毒性的药物合用。
5.肝功能损害:在用药前和整个用药期应检查肝功能。因为大剂量长期应用甲氨蝶呤时会产生肝毒性,对已有肝功能不良的病人甲氨蝶呤的使用应特别慎重,避免同时使用其它具有肝毒性的药物,包括饮酒。
6.胃肠道系统:常见为腹泻和溃疡性胃炎,为避免引起出血性肠炎和可能致命的肠穿孔,可随时停止用药。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