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氨溴索注射液(成都力思特)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通用名: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英文名:Ambroxol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其化学名称为反式-4-[(2-氨基-3,5二溴苯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适应症】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手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早产儿及新生儿的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用法用量】
预防治疗: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安瓿,慢速静脉输注; 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2安瓿。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安瓿。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1/2安瓿。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1/2安瓿。均为慢速静脉输注。
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4次给药。
应使用注射器泵给药,静脉注射时间至少5分钟。
本注射液亦可与生理盐水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点滴使用。研究已证实这些混合液在浓度范围0.03mg/ml至0.34mg/ml内的稳定性,混合液可在室温条件下保存24小时,且必须在此期间使用。
如果生理盐水或林格氏溶液不可用,也可选择5%葡萄糖溶液作为替代。在这种情况下,所得到的溶液须立即使用。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定义如下: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但<1/10不常见≥1/1000,但<1/100罕见≥1/10000,但<1/1000非常罕见<1/10000未知现有数据无法评估其发生频率免疫系统疾病/皮肤和粘膜组织疾病
不常见:红斑
未知:变态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荨麻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有严重急性过敏反应的报道,与本药的关系尚不确定,此类患者通常对其他物质亦出现过敏。
胃肠疾病
不常见:口干、便秘、流涎、咽干。
未知:胃部灼热、恶心、呕吐、腹泻、消化不良、腹部疼痛。
呼吸系统、胸廓和纵膈疾病
不常见:流涕、呼吸困难(超敏反应症状之一)。
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
不常见:排尿困难
全身性疾病以及给药局部异常
不常见:体温升高、畏寒,以及粘膜反应
【禁忌】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
【注意事项】
警告
该品种在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中有严重过敏性休克的报告,故对特殊人群、有过敏史和高敏状态(如支气管哮喘等气道高反应)的患者应慎用本品。用药后如出现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并根据反应的严重程度给予对症治疗。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应立即给予急救。
慎用
以下情况慎用本品:①肾功能受损或重度肝病者;②胃溃疡患者;③支气管纤毛运动功能受阻及呼吸道出现大量分泌物的患者(恶性纤毛综合征患者等,可能有出现分泌物阻塞气道的危险);④青光眼患者。
一般注意事项
(1)禁止本品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注意配伍用药,应特别注意避免与头孢类抗生素、中药注射剂等配伍应用。
(2)若静脉用药时注射速度过快,极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头痛、疲劳、精疲力竭、下肢沉重等感觉。
(3)在极少数病例中报告了严重的皮肤反应,比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Lyell's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EN),这些症状的出现都与患者使用时的状态相关。上述病例中的大部分都是由基础疾病或者伴随用药引起的。如果患者在用药后新出现皮肤或者粘膜损伤,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停用本品。
(4)无医护人员指导监管,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抗生素(阿莫西林、头孢呋辛、红霉素、强力霉素)协同治疗可升高抗生素在痰液和支气管分泌物中的浓度,无与其它药物合用的临床相关不良反应的报道。
【生产企业】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名: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英文名:Ambroxol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其化学名称为反式-4-[(2-氨基-3,5二溴苯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适应症】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手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早产儿及新生儿的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安瓿,慢速静脉输注; 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2安瓿。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安瓿。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1/2安瓿。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1/2安瓿。均为慢速静脉输注。
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4次给药。
应使用注射器泵给药,静脉注射时间至少5分钟。
本注射液亦可与生理盐水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点滴使用。研究已证实这些混合液在浓度范围0.03mg/ml至0.34mg/ml内的稳定性,混合液可在室温条件下保存24小时,且必须在此期间使用。
如果生理盐水或林格氏溶液不可用,也可选择5%葡萄糖溶液作为替代。在这种情况下,所得到的溶液须立即使用。
【不良反应】
不常见:红斑
未知:变态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荨麻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有严重急性过敏反应的报道,与本药的关系尚不确定,此类患者通常对其他物质亦出现过敏。
胃肠疾病
不常见:口干、便秘、流涎、咽干。
未知:胃部灼热、恶心、呕吐、腹泻、消化不良、腹部疼痛。
呼吸系统、胸廓和纵膈疾病
不常见:流涕、呼吸困难(超敏反应症状之一)。
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
不常见:排尿困难
全身性疾病以及给药局部异常
不常见:体温升高、畏寒,以及粘膜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该品种在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中有严重过敏性休克的报告,故对特殊人群、有过敏史和高敏状态(如支气管哮喘等气道高反应)的患者应慎用本品。用药后如出现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并根据反应的严重程度给予对症治疗。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应立即给予急救。
慎用
以下情况慎用本品:①肾功能受损或重度肝病者;②胃溃疡患者;③支气管纤毛运动功能受阻及呼吸道出现大量分泌物的患者(恶性纤毛综合征患者等,可能有出现分泌物阻塞气道的危险);④青光眼患者。
一般注意事项
(1)禁止本品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注意配伍用药,应特别注意避免与头孢类抗生素、中药注射剂等配伍应用。
(2)若静脉用药时注射速度过快,极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头痛、疲劳、精疲力竭、下肢沉重等感觉。
(3)在极少数病例中报告了严重的皮肤反应,比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Lyell's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EN),这些症状的出现都与患者使用时的状态相关。上述病例中的大部分都是由基础疾病或者伴随用药引起的。如果患者在用药后新出现皮肤或者粘膜损伤,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停用本品。
(4)无医护人员指导监管,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
【药物相互作用】
【生产企业】